2015年12月11日 · 《指标》依据光伏发电项目的功能分区规定了4个单项指标,分别是:光伏方阵用地指标、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集电线路用地指标和场内道路用地指标。
2024年3月18日 · 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对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实施了分类管理。
2023年3月29日 · 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 一、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实施分类管理!
2022年3月5日 · 根据国家现有的土地政策,对不同性质的土地是否可以用作光伏电站场址做了区分。 其中,红色代表不能做场址,黄色代表部分可用、但有限定条件,绿色代表可用。
2023年8月15日 · 3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的出台,带来了更明朗的用地分类管理规定,也提出了更为详细的管理要求,为接下来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管理
5 天之前 · 答: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根据用地性质 实行分类管理。 光伏方阵用地在符合选址要求的情况下,使用未利用地或者农用地的,可按原地类管理,实行用地备案,不需要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但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
2023年3月20日 ·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含光伏面板、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等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含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等用地,具体依据《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分类),根据用地性质实行分类管理。
2023年10月6日 · 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实施分类管理,可使用地类的要求不同。
2017年1月23日 · 根据国家现有的土地政策,对不同性质的土地是否可以用作光伏电站场址做了区分。 其中,红色代表不能做场址,黄色代表部分可用、但有限定条件,绿色代表可用。
2023年4月6日 · 此次发布的《通知》强调,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 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对于油田、气田以及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