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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2022年4月13日 · 站内若有两组蓄电池,可相对其中一组蓄电池进行全方位核对性放电,用 I10I10 电流恒流放出,当蓄电池端电压下降到 1.8VXN1.8VXN 时,停止放电,间隔 1 12 2 小时后,再用 I10I10 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一恒压充电一浮充电,反复充放 2-2-3 3 次,恢复蓄电池组

6 蓄电池组配置

2017年7月1日 · 6.0.3 不同厂家、不同容量、不同型号、不同时期的蓄电池组不应并联使用。 展开条文说明 6.0.3 本规定的目的是为防止蓄电池的工作性能下降,以及实际使用寿命缩短。

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DOC)_百度文库

4.5投运后的蓄电池组,每2-3年应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试验,运行6年以后的蓄电池组,每年应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4.5.1一组蓄电池.站内只有一组蓄电池,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做全方位核对性放电,只能用I10电流恒流放出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过程中,蓄电池组端电压不得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蓄电池)

2020年7月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蓄电池)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 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

5.2 铅酸蓄电池组

2017年4月1日 · 当容量不足时可并联,蓄电池组最高多的并联组数不应超过四组。 5.2.3 蓄电池组并联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不同厂家、不同容量、不同型号的蓄电池组不应并联使用;

双充双电池系统中两组蓄电池并联运行的观点和解决措施 ...

2011年12月21日 · 根据《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5044-95》规定"采用单母线接线的直流系统,2组单母线间应 实现联络,并应有防止2组蓄电池并联运行的闭锁措施。

为什么两组蓄电池不能并列运行?-电气圈- 火电 ...

2004年7月24日 · 正常运行时两组电池不应该并列,因为两组电池的特性不一致,自放电情况不一样,容易出现一组欠充,一组过充的情况。 特殊情况下需要短时间并列,应调整两段母线电压(调整浮充柜)在压差尽量小的范围(减小环流)才能并列,但是此方式不能长期运行。

关于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管理规定

蓄电池和直流系统(包括逆变电源),一般作为避免电厂发生全方位厂停电事故时造成机组失控、主设备损坏而提供所需电力的保安电源,在全方位厂事故停电时向控制、信号和自动装置等控制负荷以及直流油泵、交流不停电电源等动力负荷和事故照明提供电力,无论对于电网还是电厂的事故处理,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针对各单位在蓄电池及直流系统中试验、检查等维护标准不统一的问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2024年4月21日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监控装置等)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及其他电力工程,并可作为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与维护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1.发电厂方应制定蓄电池组的运行计划,确保在负荷变化过程中蓄电池的充放电状态均衡。2.发电厂方应每天记录蓄电池的运行参数,包括电压、电流、内阻、充放电容量、充放电时间等,并进行比对分析,确保蓄电池组的正常运行。